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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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3/03   作者:   点击:

根据学校湘农发[2019]21号“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管理与服务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在原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基础上独立设置成立“采购与招标中心”,划入原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职能,承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基建维修项目招标采购、招商招租等工作。中心现有6名工作人员,其中处级干部2人,设有2个正科级干事岗位,分别平行负责货物(服务)和基建项目的政府采购,1个副科级干事岗位,负责合同签订、竞价系统日常维护管理等;1个办事员岗位,负责收集采购计划、配合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专家费用支付、整理档案等。

采购与招标中心(原招标采购办)自2012年组建以来,在学校领导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推动我校采购工作阳光、廉洁、高效的开展,我校是经省财政厅批准具有自行组织政府采购资格的5所高校之一,招标与采购中心不仅肩负学校招投标管理机构的职能,还担负类似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自行组织学校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了我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节约了采购成本,2019年学校被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评为“2019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百佳高校”。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组织政府以及学校集中采购与招标,建设与管理采购与招标专家库、供应商与电子卖场(竞价采购)库等职责。

(一)负责组织学校集中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与招标及经营性资产的招租;

(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送审备案,进口产品购置备案、进口产品减免税申报,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

(三)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外贸代理机构处理采购与招标事项;

(四)参与货物、服务类合同的管理,并协助监督合同的履行,配合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五)负责学校“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电子卖场等管理;

(六)负责处理采购与招标项目的质疑,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相关事宜;

(七)负责采购与招标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