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通知

时间: 2025/10/16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加强校内各单位货物和服务的分散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散采购范围

本通知所称分散采购是指由校属各单位实施的采购,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学校预算资金采购《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1)以外的货物、服务;

2.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或使用科研经费(5026开头)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

二、各单位要加强和规范分散采购活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采购程序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无申请采购”严禁采购流程倒置行为,即采购后补手续严禁自行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特殊情况经采购与招标中心批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货物、服务以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校内集中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预算金额50万元,服务预算金额80万元)。

、各单位在分散采购实施过程中,应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预算,优先选择线上平台交易(采购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以线上的网上竞价(竞采星)、询比价(喀斯玛)等具有电子竞价交易功能的平台采购为主。预算金额3万元(不含)以内的办公用品、试剂、耗材等不需进行资产登记的货物可以通过比选后选择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阿里巴巴、喀斯玛等线上电商平台直购或竞价。

如线上平台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可通过线下实体店采购。线下采购要求:由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人员共同参与,如实记录采购过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线下直购登记表》(限预算3万以内,见附件2)或《湖南农业大学货物/服务分散采购线下询价登记表》(见附件3);采购过程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管。预算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还须另提交一份采购记录复印件至采购与招标中心留存备案。

五、分散采购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学校采购管理平台备案采购结果,如实录入成交供应商、成交价等内容并上传相关采购资料备案形成采购全链条闭环管理

各单位是分散采购活动的实施主体,应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谁采购、谁负责”要求。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明确采购岗与审核岗的岗位职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5年版)

2.湖南农业大学货物/服务分散采购线下直购登记表

3.湖南农业大学货物/服务分散采购线下询价登记表

                                    采购与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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