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校内各单位货物和服务的分散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散采购范围
本通知所称分散采购是指由校属各单位实施的采购,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学校预算资金采购《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1)以外的货物、服务;
2.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或使用科研经费(5026开头)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
二、各单位要加强和规范分散采购活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采购程序,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无申请采购”;严禁采购流程倒置行为,即“先采购后补手续”;严禁自行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与招标中心批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货物、服务以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校内集中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预算金额50万元,服务预算金额80万元)。
四、各单位在分散采购实施过程中,应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预算,优先选择线上平台交易(采购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以线上的网上竞价(竞采星)、询比价(喀斯玛)等具有电子竞价交易功能的平台采购为主。预算金额3万元(不含)以内的办公用品、试剂、耗材等不需进行资产登记的货物可以通过比选后选择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阿里巴巴、喀斯玛等线上电商平台直购或竞价。
如线上平台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可通过线下实体店采购。线下采购要求:由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人员共同参与,如实记录采购过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线下直购登记表》(限预算3万以内,见附件2)或《湖南农业大学货物/服务分散采购线下询价登记表》(见附件3);采购过程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管。预算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还须另提交一份采购记录复印件至采购与招标中心留存备案。
五、分散采购活动结束后,经办人须在学校采购管理平台备案采购结果,如实录入成交供应商、成交价等内容,并上传相关采购资料备案,形成采购全链条闭环管理。
各单位是分散采购活动的实施主体,应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谁采购、谁负责”要求。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明确采购岗与审核岗的岗位职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5年版)
2.湖南农业大学货物/服务分散采购线下直购登记表
3.湖南农业大学货物/服务分散采购线下询价登记表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