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饮用水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时间: 2016/07/28   作者: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    教学楼饮用水采购 (代理编号:NDZB-JT2016033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 NDZB-JT2016033号 ;

2、项目名称: 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楼饮用水采购 ;

3、采购数量:约25000桶(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4、采购预算:以实际使用结算金额为准;

5、经营期限:经营时间暂定 1 年,从2016 827日至2017 8 26 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要求是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近三年经营服务活动无违法的记录;必须具有合法、合格的产品来源及完善、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权威部门关于水的质量的检测报告,并能够定期提供检测报告;具有企事业单位桶装水经营服务经验具备较完善的采、销、配、送系统,享有良好的声誉,其桶装水品牌在社会上也有着良好的声誉;产品必须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纯净水国家和地方标准,包装及外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安全和卫生要求。

三、供应商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须有权威部门关于饮用水的质量的检测报告;

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报名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农业大学思源馆1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鉴于目前学校处于放假阶段,本项目报名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将本通知附件1的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将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zbb7814@126.com.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集中收取时间为8月23、24日。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招标要求

1、资金结算:教学楼饮用水的结算采用1个季度结算1次的形式进行,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出具送水数量凭证(应与各教学楼提供的数量一致)。学校归口部门统一核算以后,通过学校财务进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学校专用账户。账户名:湖南农业大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农大支行,银行帐号:18 0367 0104 0000 052。

七、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农业大学思源馆101室(行政楼对面)。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受投标文件。

十、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31-84618118;0731-84617814.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教学楼饮用水采购项目报名表(见excel表格)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楼饮用水采购,委托代理编号:NDZB-JT2016033]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