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零星教学设备、保密设备询价邀请公告

时间: 2017/10/17   作者:   点击: 次

 湖南农业大学的一批零星教学、科研设备及保密设备(委托代理编号:NDZB-NXJ2017010-12号)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政府采购编号:--;

2、委托代理编号:NDZB-NXJ2017010/NXJ2017011/NXJ2017012号;

3、项目预算:见下表(以实际结算为准)。

表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控制

(万元)

备注

第1包

多媒体教室监控设备更换

1批

17.86

自筹教学设备费

第2包

十教学楼部分投影仪更换

1批

12.9

自筹教学设备费

第3包

理学院远程教学设备

1批

9.6

自筹教学设备费

第4包

十教学楼吊麦扩声设备

1批

15.0

自筹教学设备费

第5包

九教学楼多媒体教室改造

1批

6.0

自筹教学设备费

第6包

研究生院及继教院保密设备

1批

6.6

行政设备费、自筹业务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参与投影仪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项目的供应商,须是湖南省政府采购相应品目的协议供应商。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报名时应交验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有效年检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报名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模板见附件)。

营业执照等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按最新版证件提供。

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思源馆1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法

名称: 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 ;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马老师,0731-84618118 ;

传真:0731-84617814。

 

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16 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