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零星维修项目(第四批)校级采购邀请公告

时间: 2021/07/15   作者: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零星维修项目(第四批)校级采购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715

 湖南农业大学 2021年零星维修项目(第四批)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零星维修项目(第四批)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 NDZB-JT2021018    

4、采购项目预算:  995000.0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2021年零星维修项目(第四批)

1

995000.00

详见谈判文件

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年检的社保登记证或单位近三个月(20211-20216月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凭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三)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四)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7 22 17 00分(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为 湖南农业大学思源馆106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及时电话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湖南农业大学招标采购网(http://tpd.hunau.edu.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农业大学      

联 系 人: 马老师           

    话: 0731-84618118      

    址: 湖南农业大学思源馆108     

 

 

湖南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1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