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的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GBXM-CG-2025198
3、预算金额:1020000.00元,共2年;510000.00元/年。(最终的结算以招标人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合同金额的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秋季学期末。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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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代理服务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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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1020000.00元,共2年;510000.00元/年 |
6000.00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 12 月 18 日起至2025年 12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获取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农业大学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731-84618118
采购代理机构: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
联系人:徐煦、李泽东、熊晓琦
电 话:0731-855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