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零星维修工程定点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时间: 2017/05/22   作者:   点击:

为提高我校采购工作效率,体现批量集中采购优势,根据我校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受学校委托,对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度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定点采购,现诚邀各合格施工企业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度零星维修工程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NDZB2017001      

采购项目概况: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期限

入围单位数量

1

修缮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小型装修、修缮、改造、翻新及道路翻新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

10

2

防水维修

住宅区、教学办公区、学生宿舍区及其他公共区域零星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1

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建筑物、构筑物小型装修、修缮、改造、翻新及道路翻新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省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即60万元以内)

2.2.1  具有建筑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本省长沙市外企业需提供建筑企业进长沙市施工备案证(《长沙市入长建筑业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

2:住宅区、教学办公区、学生宿舍区及其他公共区域零星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省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即60万元以内)

2.2.2具有建筑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本省长沙市外企业需提供建筑企业进长沙市施工备案证(《长沙市入长建筑业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

三、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人收取服务费。

备注: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10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10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65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思源馆1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由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在201767日电话通知领取招标文件(免费)。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613 09:00

2、开标时间:2017613 09:00

3、开标地点:湖南农业大学思源馆10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湖南农业大学

址:长沙市农大路1号湖南农业大学

联系人:马老师   陈老师   电话:0731-84618118    传真: 0731-84617814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 -113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

 

                                                                                                                  湖南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邀请公告》相关内容,知悉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